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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思笔记】之二十:崇阳“禁鞭”不妨学嘉兴

©原创   09-04 11:19  


《乡思笔记》崇阳“禁鞭”不妨学嘉兴

朗读者:爽爽

8月24日,崇阳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确定9月1日启动“禁鞭禁麻”工作。当天,这一消息在崇阳人的微信朋友圈刷屏。大家纷纷留言叫好,但也有人对禁止效果表现出担忧。

“刚刚出门送孩子上学,听到了鞭响,也看到了‘麻木’照常在穿梭,说好的‘禁麻禁鞭’怎么没动静?”果然,一到9月1日,有网友就急不可耐地发朋友圈吐槽。

我后来从相关部门得知,原来崇阳“双禁”工作是分步走的,9月1日到10月30日是宣传发动阶段,真正想要听不到鞭响,看不到‘麻木’,得等到11月。

然而不管怎样,引起群众吐槽,说明还是“双禁”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实。

追根溯源,在中国,燃放鞭炮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不可否认,燃放鞭炮能增添喜庆氛围,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可以说弊远大于利。

当然,崇阳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地方。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全国已有很多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虽然下了“禁令”,但近年来,也有一些地方禁而不止,或“一响而过”,或“死灰复燃”,这暴露出决策者在政策制定时的冲动,“短命禁令”草草收场也就不足为奇,从而失信于民。

那么,崇阳出台的“禁鞭令”规定能否最终达到禁限目的,而不至于流于形式呢?人们拭目以待。

说到禁鞭,我工作的浙江嘉兴,仅用两个多月,就在嘉兴市区三环以内成功禁止了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由于亲自参与并见证嘉兴“双禁”宣传工作,我对嘉兴“双禁”成效深有体会。

崇阳“禁鞭”,不妨学学嘉兴的做法。

一是大力宣传。2016年11月7日,嘉兴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以内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除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横幅、短信等常规形式宣传外,社区干部还挨家挨户上门书面告知,解读“双禁”的相关规定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并动员居民将家里积存的烟花爆竹,交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联系安监部门妥善处理。

二是切断源头。禁令正式实施前,对“双禁”涉及的市区1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店限期关停,切断源头。规定各零售店现有烟花爆竹可继续销售,但不得补货,卖完为止。有关部门同时撤销并收回尚未到期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停止受理新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三是严格执法。“双禁”正式启动后,为巩固禁止成果,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巡查小组,佩戴“双禁”袖章,天天展开巡查、劝导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嘉兴实施“双禁”虽然还不到一年,但市民如今早已习惯并受益于没有烟花爆竹的日子。婚嫁乔迁这样的好日子不放烟花,但也并未因此而少了喜气,取而代之的是花篮、花门。此外,每到节假日,各级文化部门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与市民同乐。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对于“禁”与“放”,相信越来越多的崇阳人会作出明智的选择。

当前,崇阳正在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只有每个崇阳人行动起来,配合政府部门,从“禁鞭”这样的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崇阳才会“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洁净、市容更优美”。那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才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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