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崇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威、石浪、赵效斌、赵明星、曾卫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职工维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公安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代表行动实施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对于如何做好新时代职工维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好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责任,履行好自身职责。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内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平安崇阳建设;要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要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校园、社区、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取得更好的政治效应、法律效应、社会效应。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聚力共同缔造,人大代表在行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把“共同缔造”作为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崇阳实践的重要抓手和人大代表有效履职的重要平台。要带头发挥代表作用,汇聚代表行动合力,提升代表行动质效,以高质量履职服务推动崇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伟龙,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仲军,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残联主要负责人,白霓镇、路口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等列席会议。
全媒体记者:田明
通讯员:杨昀琰
编辑:熊哲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