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崇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携手崇阳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青山派出所,联合开展禁渔期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地笼”等非法捕捞行径,切实守护全县水域生态环境。
行动聚焦四级电站下游水域,采取错时巡查执法策略,精准出击。现场发现4名垂钓人员,执法人员迅速上前,在依法驱逐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向他们普及渔业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两艘执法快艇穿梭于青山水库,展开全方位无死角巡查,重点排查非法布设地笼网具等非法捕捞行为,当天共清理销毁5张非法捕鱼网具,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各部门协同作战,加大了对非法捕捞的惩戒力度。崇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表示,后续将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针对重点水域、河道以及违法违规高发水域,展开地毯式全面排查,对禁渔期内的捕捞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保障禁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重点提示:电捕鱼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违法捕捞方式,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论是否处于禁渔期,都明令禁止电捕鱼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全媒体记者:胡昊宇 通讯员:陈琳
一审:陈超
二审:黄益民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