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陆水流域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陆水、青山水库渔业资源,3月1日,崇阳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青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和青山镇人民政府在青山水库开展禁渔宣传巡查活动。
工作人员驾驶船只穿梭于青山水库等流域,进行巡河检查。同时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张贴禁渔公告,深入附近村民家中分发禁渔宣传手册,耐心地向村民们普及禁渔知识,告知禁渔区域和时间、禁渔事项以及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
“禁渔对于保护库区的水质和生态都有好处,我们渔民都非常支持禁渔工作。”青山镇水库村村民曾行虎作为一名老渔民,表示将自觉遵守禁渔规定。
据了解,此次禁渔范围涉及青山水库、陆水水库崇阳四级电站下游水域。禁渔时间为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水域从事渔业捕捞,禁止收购、贩卖、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者依法没收其渔具、渔获物,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崇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兴告诉记者:“禁渔期间禁止一切包括垂钓在内的捕捞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公安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守护好崇阳县的青山绿水。”
(全媒体记者:夏飞洋 通讯员:陈琳 编辑:付波 编审:熊晓辉 终审:黄益民)